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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 自然教育论坛 ,作者 全国自然教育网络
2018年11月12日,全国自然教育网络发布了《自然教育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历经一个多月的征集与研讨,在综合各方意见后重新修订并正式发布《自然教育行业自律公约(定稿)》。
本公约也参考了2017年杭州自然教育网络提出的《自然教育网络(杭州)行业公约》和华南自然教育网络2018年提出的《华南地区自然教育行业约章》,并有多位支持者为此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宝贵意见,为公约的推动带来了极大的帮助。
在此,我们对杭州自然教育网络、华南自然教育网络以及修订意见提出者冉春琼、罗泰宇、郭聚祥、高文雅、宗爱敏、张惠贤、邓宏、虞鑫、柳兰等伙伴表达我们诚挚的谢意,伙伴们的参与和支持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自然教育行业自律公约
总 则
1、为推动中国自然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2、本公约所称“自然教育行业”是指“在自然中实践的、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教育”从业群体和从业活动的总称。
3、倡议行业机构、从业者联署,加入本公约,从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4、全国自然教育网络是本公约的制定和发起方。
自 律 条 约
5、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6、尊重自然。尽量减少对野生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不以自然教育的名义,伤害野生生物,破坏生态环境。
7、尊重知识产权。未经授权或许可,不使用其他机构或个人的图片和文字等,不抄袭其他机构的课程和活动方案。与其他从业者友好合作交流、互相尊重、公平竞争,维护和谐有序的行业秩序。
8、重视安全风险管理。做好安全管理规划和风险管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叫停。
9、建立反性不当行为机制及解决途径,对性不当行为零容忍。
附 则
10、本公约与国家法律和法规不一致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本公约解释权归全国自然教育网络。
发起方:全国自然教育网络
2019年1月
《自然教育行业自律公约》目的是对这些可能会对行业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形成原则性共识,以行业自律为出发点,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是众多行业支持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共同维护并推动公约的建立是推动自然教育行业良性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邀请认同《自然教育行业自律公约》的伙伴(包含自然教育机构和自然教育从业个人)进行联署,为了行业健康,形成聚力,表达我们的态度。